104年10月10日下午14時29分
二、救援出動時間:
104年10月10日14時30分大武大隊及大武分隊、達仁分隊同步出勤。
三、到達時間:
(一)104年10月10日14時40分大武大隊人車到達現場。
(二)104年10月10日14時45分大武分隊人車到達現場。
(三)104年10月10日14時50分達仁分隊人車到達現場。
四、救援出動人車:
(一)大武大隊指揮車及後勤車2輛,人員2名。
(二)大武分隊91救護車1輛,人員4名(消防2名、義消2名)。
(三)達仁分隊91救護車1輛,人員2名(消防2名)。
(四)空勤總隊直升機1架。
(五)海巡署船艇1艘。
(六)民間膠筏1艘。
五、救援裝備器材:
救生衣5件、救生圈2個、拋繩帶2個、魚壘浮標2個、浮水繩1捆、望遠鏡1具、急救護箱1組、氧氣瓶1組、長背板1個等裝備器材。
六、氣候及海象:
平均氣溫25度、相對濕度60﹪、風向東北東、風速每秒1.6公浬、正風8級、浪高5~6公尺、風力大浪轉巨浪。
七、搶救經過:
(一)本局勤務指揮中心於14時28分接獲報案後,於14時29分同步派
遣大武大隊、大武分隊、達仁分隊等前往救援,大武大隊、大武分隊、達仁分隊接獲派遣救援於14時3分同步出勤,此時大隊長范國威及隊員高成良正於台九線446.5公里處理油罐車翻覆車禍案件,受理派勤後大隊長范國威立即開指揮車及隊員高成良開後勤車前往現場指揮及協助救援,大武分隊因部分人員於台九線實施油罐車翻覆撤或案件處理,立即調派當班隊員高世輝及黃瑞軒開91救護車由分隊出發前往並同時請求大武義消人員協助及開膠筏由上武漁港出發,並抽調達仁分隊由隊員曾志峰及李郁紫開91救護車由分隊出發支援救援。
(二)14時40分大隊長范國威及隊高成良到達現立即改由徒步方式進入約5分鐘到達落海地點,到達落海地點由大隊長范國威詢問報案人(屏東導覽解說員)正確落海位置、受困漂流位置及發生情形,並盡速研判救援方式,經詢問結果(該落海者於同學一行8人,於今日上午10時由屏東旭海出發,14時到達觀音鼻(登山口),欲通過登山口山壁岩時,不慎遭大浪襲捲沖入海中,初步自行實施救援無效後,於14時27分報案協助救援,並表示目前只見其落海者背包飄流至海中距海岸約60公尺),大隊長范國威經現場確認落海地點及目視海中漂流之背包,並無發現落海者,此時海象漲潮期,風向東北東、風速每秒1.6公浬、正風8級、浪高約5-6公尺,且能見度不良無法確認海上是否有落海者,救援人員不易貿然實施岸際救援,大隊長范國威遂立即指示隊員高成良通報勤務指揮中心,回報事故狀況及申請空勤總隊直升機及海巡大隊船艇實施救援。
(三)14時45分大武分隊人員消防2名及義消2名攜帶救生器材向大隊長范國威報到,並回報因港口風浪大膠筏無法出港協助救援,大隊長范國威立即指示救援人員攜帶救生器材實施岸際搜尋並持續觀察海上載浮漂流之患者背包流向,14時50分達仁分隊2名及海巡八一大隊人員到達現場,八一大隊人員表示因風浪大船艇無法出港協助救,已申請空勤總隊直升機協助實施空中及海上搜尋救援,大隊長並立即指示達仁分隊並協調海巡隊分隊長指揮所屬人員往南方向岸際協助擴大岸際搜尋。
(四)15時26分空勤總隊直升機飛抵現場上空,實施海域擴大搜巡,此時大武大隊隊員高成良再次回報確認落海地點及海上漂流之患者背包(距觀音鼻登山口約100公尺海上),請勤務指揮中心通知空勤總隊直升機,以確認位置,盡速前往實施搜尋及吊掛救援。16時空勤總隊直升機再次飛抵海上漂流背包位置,開始實施定點搜尋及吊掛救援作業,此時大隊隊員高成良回報勤務中心空勤總隊直升機飛抵海上漂流背包上空開始實施海中吊掛作業,因現場環境及能見度不良,無法確定是否一併尋獲及吊掛落海者,16時06分大隊隊員高成良以手勢信號指示空勤總隊將直升機降落至距落海地點北側約250公尺沙地,該處已有大武分隊及達仁分隊等搜救人員搜尋至該處待命實施救援救護,空勤總隊直升機16時11分飛抵沙地,立即由現場待命大武分隊及達仁分隊救護人員接手實施急救評估及CPR等,此時大隊長范國威及隊員高成良到達現詢問現場同學確認為落海者無誤,確認空勤總隊直升機一併吊掛落海患者及背包,已由救護人員實施緊急處置,大隊長范國威立即指示隊員高成良回報勤指揮務中心。16時12分救護人員隊員高世輝、曾志峰、李郁紫離開現場將落水患者載送至台東馬偕醫院急救,並同時回報請求太麻里高救隊支援接駁,16時18分接獲派遣後,太麻里分隊立即由高救隊人員隊員羅曉如、王逸銘前往接駁,16時38分順利接駁,17時18分送達台東馬偕醫院。
(五)16時11分於現場救援任務完成後,大隊長范國威向勤務指揮中心回報救援任務完成後,率隊員高成良立即再次趕赴台九線446.5公里處,持續處理油罐車翻車案,直至18時30分返隊服勤待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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