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日 星期日

1030201醉漢謊報火警,消防局開罰

    臺東縣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於2月1日14時10分接獲臺東市浙江路315號(地檢署附近)發生住宅火警,報案民眾指稱濃煙四起,警消立即出動消防水箱車、雲梯車、器材車等各式車輛共12輛,消防人員26名馳援,但消防局就位於火警現場附近,遠看根本沒有濃煙,再去電確認,才知是一名醉漢謊報火警。
         據臺東分隊專責救護隊指出此名患者為俗稱中的「常客」,經常酒醉路倒,經由民眾看到轉報119;此次事件醉漢不僅犯後無悔意,且經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查詢此人於102年12月迄今已打119超過10次以上,其中來電多為惡意騷擾或無聲掛斷,直至此次更誇張的謊報火警,因此本局依據消防法第三十六條謊報火警者開罰,裁處金額3000元以上至15000元以下罰款,予以警惕;依救災救護指揮中心作業,可從報案人的室話追查到住址,或由手機查到發話基地台,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消防局每當接獲報案為求慎重和把握救災時效,都必須出動救災指揮車、水箱車、救護車、雲梯車、器材車等各式救災車輛及轄區分隊所有消防人力救援,救災救護是消防人員的職責,但搶時間的結果卻是虛驚一場。臺東大隊呼籲,年節期間民眾除了特別注意用火用電之安全管理,養成正確用電習慣外,謊報火警勢必延誤正常救災,切勿因一時玩笑而影響他人生命財產安全,臺東縣消防局臺東大隊關心你。
發佈單位:臺東縣消防局臺東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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