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日 星期五

臺東縣消防局大武大隊101年義消災情查報講習

臺東縣消防局大武大隊101年度執行災情查報通報措施作業規定講習計畫
壹、依據:
內政部9933台內消字第0990821301號函辦理。
貳目的:
為執行災害防救法第三十條所規定之災害查報及通報工作,以期確實掌握災情,發揮救災效能,於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能迅速傳遞災情,掌握災情,採取必要之措施,以期減少生命財產損失,特訂定本措施。
叁實施方式:
義勇消防人員(以下簡稱義消)及消防救難志工團隊人員講習:規劃辦理一場次。
肆、實施日期:
中華民國101422(星期日)假賓茂活動中心辦理
伍、講習課程及師資:課程表(如附件4)
第一節:1.災害防救法
2.災害查報通報工作
3.通報項目講解
第二節:災情查報通報經驗分享及實務探討
陸、講習地點:
義消及消防救難志工團隊人員講習:詳如附件1
柒、講習對象:
義消及消防救難志工團隊人員講習:本縣義消及消防救難志工團隊人員(以轄區內每一村(里)建置之一至二名災情查報人員)
捌、講習內容:依台東縣政府執行災情查報通報措施作業規定。
一、災情查報體系。
二、任務區分:消防系統、警政系統、縣政府、鄉(鎮、市)公所、村(里)長、鄰長及村(里)幹事。

三、災情查報通報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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