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期火災消防分隊到達時之燃燒狀況:由北側往南側方向拍攝,消防人員到達現場,火勢已由鄰居使用滅火器撲滅。
二、據台東縣消防局蘭嶼分隊出動觀察紀錄所示:到達現場時火勢已由村民郭考能使用滅火器撲滅,屋內有些許濃煙,搜索後於客廳處發現一名女姓死者躺於地板上……郭考能指出在打開大門滅火前有發現火舌及濃煙產生情形……火災戶無電源……經訪談居家關懷協會張淑蘭及劉育伶得知死者有抽煙習慣,近日有跌倒受傷導致行動有些遲緩……蘭嶼分隊於3月14日並有執行過該名女性死者救護情形……。
三、102年03月18號20時49分火災案,依現場燃燒後之狀況研判起火戶為台東縣蘭嶼鄉朗島村5鄰朗島195號,最先起火處為躺椅東北側(亦即死者右手臂及頭部旁位置)附近地面位置;本案經排除因爐火烹調不慎、電氣因素、人為縱火之可能性,依現場燃燒後之狀況、關係人談話筆錄、消防分隊出動觀察紀錄等,並經綜合現場勘查結果研判本案起火原因以因微小火源因素(菸蒂)引燃棉被之可能性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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