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災害類別:成功大隊所屬執行101年04月21日至04月22日李新發山難搜救案。
貳、報案時間:101年04月21日18時25分。
參、出動時間:101年04月21日18時35分。
肆、發生地點:成功鎮聖武宮後山礦區。
伍、搜救期間:101年04月21日至101年04月22日,共計2天。
陸、案發經過:
轄內民眾李新發(60歲)於當天至成功鎮聖武宮後山礦區採草藥中途迷路,自行打電話報案求救。
柒、搜救作為:
一、第一天(4月21日):
(一)、由於受困者受困位置靠近聖武宮交叉路口往左向礦區方向,地點不明確且範圍廣泛,搜尋區域含蓋南島地圖P15、O15、O13、及N13區域,案發時間正值晚間,夜色昏暗視線不佳,山中陰雨綿綿土石鬆軟濕滑,清晨更起大霧,陡峭山路及複雜地形更添救災之困難度,時時威脅搜救人員生命安全。
(二)、當日代理主管李忠文接獲山難派遣勤務,群呼成功義消支援協尋,人車裝備到齊後立即率第一組救災人員(隊員王秉宏,義消陳慶霖、葉響逸、蘇建國、許保春)等6名入山搜救。受困者表示目前位置位於聖武宮後方礦區,距離所騎乘機車停放處約1小時路程,搜救人員於電話中請求其待在原地等待救援。
(三)、小隊長林志賢犧牲輪休時間返隊,率第二組救災人員(義消李春斌、吳吉偉、許光明、郭秋德、呂榮宗、許偉能、陳顯雄、陳俊良、方俊翔、蘇柏丞、替代役李泱心)等12名入山與第一組人員會合;此時副大隊長陳文俊率第三組救災人員(小隊長林顯峰、隊員王銘貴)至聖武宮附近工寮成立前進指揮所,策定搜救計畫及搶救作為,並準備後勤補給物資,以掌握搜救績效,實施目標搜尋,並管控搜救人員之安全。
(四)、在搜救人員努力搜尋之下,於20時45分尋獲受困者所騎乘豪邁銀色機車(車號:BGH-761),但仍未發現受困者蹤跡,時間漸漸逼近凌晨,當時綿綿細雨、濃霧瀰漫,搜索區域受制於陡峭地形,無熟悉山域專家引導,難以推進致阻礙救援任務,人員不得已退至前進指揮所紮營待命。指揮官與該民眾聯繫,確認受困者平安,暫無危險顧慮,並請其今晚暫行找個安全地點休息,俟明日清晨6時搜救人員再前往救援。
二、第二天(4月22日):
(一)、5時30分副大隊長陳文俊與受困者取得通訊聯繫,確定人員平安,於6時30分率第一組救災人員(小隊長林顯峰、林志賢、隊員王秉宏、李忠文、林威任、義消許偉能、林錦楓)等7人繼續展開搜救行動。沿聖武宮旁步道進入南島地圖P13、O13區域,越過新港北溪往西北方向進入N13區域。當時山路崎嶇難行,陰雨綿綿,濃霧阻礙視線,加上地形陡峭,人員必須手腳並用攀爬上切,冒著隨時跌落山谷之危險向前推進。
(二)、大隊長鄭孫群至前進指揮所了解搜救進度及概況後,擬定策進作為,並隨時以無線電掌握搜救人員安全,同時隊員王銘貴率第二組救災人員(義消石國樑、李玉川、張源銘、黎順德、黃壯元、吳占勝)等7名入山搜救。因路況不明且地形複雜,洞內救援隊隊長吳占勝對此山域熟悉,仰賴其引導深入山林,從聖武宮後方朝北經過南島地圖O14切進O13區域搜索。
(三)、第一組救災人員在10時15分聽到受困者求救聲音,但無法通訊聯繫,搜救人員循聲向前搜索,由帶隊官小隊長林顯峰所率搜救小組於11時成功尋獲受困者(座標:X284805,Y2560018),小隊長林志賢立即為受困者初步評估,確定生命徵象穩定,給予更換乾淨衣物及食物充飢後,協助引導下山。
捌、本次搜救計出動人力:消防人員14人次、義消24人次、替代役1人次、成功林務局工作站1人次、成功鎮公所3人次,本大隊消防及義消同仁秉持著愛民如子、民胞物與精神全力投入搜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