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年本案評鑑工作類別,當年的任務分工及評鑑類別與負責單位如下:
(一)火災預防類及危險物品管理類部分,由災害預防課辦理。
(二)火災調查類部分,由火災調查課辦理。
(三)督察搶救類第二至十點由災害搶救課辦理。
(四)督察搶救類第第一點(一)小點及第(四)小點前段辦公廳舍、寢室、廚房及其他生活環境是否保持整潔?由人事室辦理。
(五)督察搶救類第第一點第(二)小點由救災救護指揮中心辦理。
(六)督察搶救類第第一點第(三)小點,由政風室辦理。
(七)督察搶救類第第一點第(四)小點後段消防衣帽鞋是否放置妥當?器材室內各項裝備器材是否擺設整齊與保持整潔?,由行政室辦理。
本年度評鑑總成績本局獲列甲等佳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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